法轮功学员陈菊秀、周德庄、骆金玉三人于2011年6月11日到宁远县鲤溪镇蛇脑头村向当地村民讲真相,村主任姜石财打电话通知一个叫刘建锋的(可能是镇干部),蛇脑头村支书姜元斌打电话叫村民姜石才骑摩托车去找其中两名学员,找到后,通知了姜元斌,这时刘建锋带了相关人员到村里,并且将三名法轮功学员都围困住了,报了警,鲤溪镇派出所警察随后也来了,将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后羁押于宁远县看守所,九个月,学员亲属探望竟不让见面。现骆金玉于星期五被儿子接回,陈菊秀、周德庄二人家里人未接到任何通知。
2012年3月20日,湖南宁远县法院对三名新田县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审判,并判处法轮功学员陈菊秀有期徒刑四年;判处法轮功学员周德庄有期徒刑三年;判处法轮功学员骆金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涉及非法关押审讯的机关及人员名单:
审判长:邓双成
审判员:蒋日昌
审判员:欧阳运华
代理书记员(法庭记录):欧阳中丽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蒋艳,出庭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