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广州路派出所警察李有旗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甘肃金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金昌市金川区广州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王树申老师时,王树申的父母正在山东老家休养,警察将俩位老人在金昌的家也抄了,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还要求亲属通知王树申的父母赶紧回金昌,他们要进行所谓的“调查”。
王树申的母亲赶回金昌后,立即去到金川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要人,结果所长李玉俊说:“我做不了主,你到分局找国保大队李叙和,找市局李新华去。”当王树申家人质问:“为什么他们在老人居家无人时,非法闯入抄家?”李玉俊回答声称:“我们是依法办案、合法搜查”,而且说:“如果你觉得我们违法,你可以到检察院去告我们。”
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上午九点,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王树申开庭,金川区法院的法警不到八点就把王树申偷偷押到金川区法院,国保大队早早就进入了高度戒备状态。律师辩护说:“请审判长注意自己的言行,我的当事人还未判刑,怎么能说服刑呢?”程光一言不发。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拒绝签字,因为办案人员办案程序违法。”公诉人赵凯说:“广州路派出所警察和所长李玉俊到王树申家例行走访。”律师辩护说:“例行走访本身就是违法,这样公民根本没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