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八月,林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南京女子监狱迫害。此次参与部门有淮安市和淮阴区两级六一零、政法委、公检法司等;参与迫害的人员主要有漆洪庭、方可、郭振强(淮阴区法院)、姚伟(淮阴区检察院)、谢建宁(淮安市中级法院)、臧雪青(淮安市中级检察院)、刘同祥(淮阴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王斌、郑书鹏(淮阴区王营镇派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