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中共政法委、公安局、国安、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法院等邪党机构人员,相互勾结,迫害法轮功依然猖狂。中共不法之徒不但对善良、守法的法轮功学员肆意非法抄家、大肆勒索抢劫财物、绑架、劳教、判刑、酷刑折磨,而且还采取种种卑劣手段干扰律师、家属和法轮功学员们的营救和控告行动。
2006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政法委、公安局、国安、“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法院等邪党机构人员,相互勾结,猖狂迫害法轮功。中共不法之徒不但对善良、守法的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绑架、肆意非法抄家、大肆勒索抢劫财物、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非法关洗脑班、酷刑折磨,而且还采取种种卑劣手段干扰律师、家属和法轮功学员们的营救和控告行动。
孙运波历任临沂地区公安处政治处副主任,临沂地区公安处政治处主任,临沂市公安局副局长,山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2006年12月至2016年10月,孙运波任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局长。烟台市公安局局长孙运波在职十年,对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现原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局长孙运波被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