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傍晚,于集派出所所长高立杰、警察贾文田等三人由村治保主任张子永领着到李万庆家,逼写不去任何地方的保证书,在家中非法搜查并绑架他到派出所,李万庆遭到殴打、审问。第二天,县政保股队长王长久把李万庆转到吴桥看守所,一个月后,在没有经过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劳教一年零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