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黑龙江双城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姜晓燕(江小燕)、骆艳杰、田晓平、葛新、岳宝庆、康长江进行非法庭审,五位正义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闻讯赶来参加旁听者众,令双城中共公检法惊恐万分,法庭内外,百般阻挠。
据悉,对六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立案侦查的案卷中有一页,标题叫《案件来源》,称:海外明慧网近期刊登的《哈尔滨市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情况补充》文章中,把黑龙江省市政法系统主要头目及相关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全部公开。这也是警察对六位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的主要目的之一。在此再次将名单曝光:
此案参与迫害者:
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孙毅刚,刘玉东,刘伟国,林智勇,卜启军,牟春甫,李永强,郭勇胜,省红滨,姚仁库。
哈尔滨市公安局:周志军,杨丹蓓,刘卫国,白文杰,张庆雷,高翔,刘培敏,姚守军,常勇,卢军,刘国柱,孙士友,杨波。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省委书记王宪魁;黑龙江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厅厅长孙永波,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处处长王可立,刑侦总队总队长安庆华;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王小溪;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依兰县政法委书记杨旭;依兰县公安局局长王庆丰,副局长李柏河,国保大队队长张英铎等;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育伟,政法委副书记赵珉,“610”副主任李高阳;牡丹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闫子忠,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双城市政法委书记郭玉志;双城市公安局局长王俊岭,国保大队大队长肖继田,副队长王玉彪等;双城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凤华(原任)、王景侠(现任);双城市法院院长史山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