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5月,罗志、喻琼辉、景红伟带领郴州市邪恶的国安人员许仲立、张强、黄旭东去一大法弟子家抄家。
2002年1月,罗志带公安到大法弟子蒋喜莲家抄家,并把蒋喜莲非法关押一个礼拜。
2003年1月22日,罗志、喻琼辉、景红伟带领安仁县的国安到大法弟子周晓红家抄家,致使她被非法关押了135天。罗志、舒韵华、付检生等人对大法弟子唐桂香等同修的最低生活费进行刁难。
2004年7月8日中午,罗志、李岱江将身背一大纸箱经文和真像资料的安化大法弟子龚佑成截住,强行检查纸箱,将其绑架送入公安局,致使302队大法弟子蒋喜莲非法关押了一天。
2004年8月26日,罗志带领公安到蒋喜莲家,非法抄家,并把她绑架到郴州第一看守所,一个月都不许家人接见。为了邀功请赏,从7月8日后,罗志每晚7点至12点都开着专用摩托车巡逻,企图抓捕发真像资料的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周晓红在长沙岳麓区遭到无端迫害后回到郴州302队,302队领导还是不给她上班,并且从2006年5月份开始就不发给她每月180多元的下岗工资。周晓红回单位找领导要上班,几次找不着人,打电话给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经理罗志,罗志要周晓红写所谓的“保证书”,出入302队须向保卫科报告请假。
周晓红拒绝写,罗志等就不许她上班,并且要周晓红住在302队的家中,在302队做事或做小食品生意,把周晓红软禁起来后就答应发给周晓红下岗工资。周晓红在郴州无亲无故,受尽了302队这帮邪恶领导的欺负。
302队邪恶领导不想也不愿听真相,从2001年9月就逼迫周晓红下岗,2003年周晓红被非法关押在安仁县看守所四个半月及2005年3月至2006年2月在白马垅劳教所受到的非法非人迫害期间,302队不给周晓红一分钱工资。
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文新国、罗志(单位保卫科的)要周晓红写领条、经单位保卫科或党委书记签字才可发给湖南郴州法轮功学员周晓红所谓的下岗工资,二零零九年十月以后,文新国还要求周晓红写领条但不用签字。周晓红认为这是单位对周晓红的进一步迫害,拒绝配合,因此近六年来,周晓红再也没领过单位的一分钱工资。从受迫害至今,周老师仅靠外出打工艰难地维持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