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王素兰(女)、王建中(男)、王士山(男)、古孝贵(男)、刘耀贺(男)、张福良(男)、张素英(女)、刘耀生(男)、郑老五(女)等九位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去前进监狱看望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遭狱警恶告,被绑架、刑讯逼供,非法关押到北京市看守所。七个多月后,又转送到宣武区看守所。之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未让家属到场旁听,非法开庭审理构陷。检察院、法院罗织罪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参与此次非法开庭的是:审判长刘玲玲,陪审员是马提明和王年,书记员叫张德仁。)。开庭后不到半个月,二零一零年初,九位法轮功学员均遭冤判,王素兰被秘密非法判刑九年,其余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四年至四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