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曹桂堂到北京,被成安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全国、史英、政保股股长杨士华等人开车从北京把他押回成安县公安局。杨士华从曹桂堂身上搜走仅有的三百八十元钱,一下车就给他戴上手铐,局长李志德在公安局大院见到曹桂堂,上去就扇老人耳光、侮辱;又过来六、七个年轻力壮的警察,围着审问他去北京干啥?回答:去上访。又问上访啥?回答:法轮功冤枉。一个警察抬脚踢向老人的脸,又一警察用嘴里含的水喷了老人满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