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1
编号:
E000071746
中文姓名:
唐德洪
姓名拼音:
Tang De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洪江市黔城镇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洪江市黔城镇派出所:
胡小林13787402499
唐德洪13974025039
曾安保0745-7310381
迫害事实:
黔城镇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范顺梅、陈叶林在洪江市黔城镇街讲真相,被黔城镇派出所派警察将她们绑架。

第二天,警察唐德洪等按住范顺梅、陈叶林,强行对她们进行照像、采血、留指纹。警察还到陈叶林的住所非法抄家。并于当天下午将两人劫持到洪江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两人绝食抗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洪江市范顺梅、陈叶林被绑架勒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29/湖南洪江市范顺梅、陈叶林被绑架勒索-25955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