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早,利新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祁金玲绑架到阿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六十四天,勒索饭费五百元,现金五千元。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阿城区看守所的恶警们对其进行非法审讯和惨无人道的肉体与精神折磨。恶警杨琪、张伟、吕琪、李文举等人用白塑料管蘸凉水往她身上抽打,然后打开水龙头接上水管往身上哧凉水,直至所穿的衣服湿透,再打开窗户冻她,还用吊环把她吊在铁窗栏上,长达三十六小时之久。恶警经常对她拳打脚踢,有时还强迫她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