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换了位副监区长叫郭晓锐,新换了两个夹控犯人,一个叫张爱红(沈阳市人),另一个叫崔静(抚顺人)。开始时装伪善。九月初的一天,带张书侠去狱里610办公室,这时她脸上的青紫斑痕,还挂在脸上呢。去见一位被转化了的法轮功学员,三个警察一听话不投机,慌忙进来,就把她带回监区。
伪善到十月十六日,夹控犯人张爱红说;“对你好也不行,对你不好也不行,你是软硬不吃,又一次单独监禁她了。把她们写好的转化书放在窗台上,说签了就可以解除惩罚,这时已是十二月的下旬,两个恶人屁股靠着暖气,隔着玻璃窗监视着张书侠。
辽宁女子监狱多次参与迫害的恶警:邓洁、李晶、郑春艳、刘胜男、张秀丽、刘舒、郭晓瑞、徐小明、刘晓彦、赵斌斌、张磊、李晗、马一丁、谢琳等。这些不明真相的警察,极尽邪恶之所能,被名利诱惑,被中共利用非法残暴的迫害在押的法轮功学员。如不改悔,未来将极其可怕的。
法轮功学员刘品彤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被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诬判八年。刘品彤在看守所被恶警迫害导致身体极其虚弱,于十二月十一日被送到辽宁女子监狱。刘品彤到辽宁女子监狱后,监狱恶警使用各种手段酷刑“转化”刘品彤,其中包括对她长时间罚站、罚整日坐带刺儿的小凳、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暴力摧残、人格侮辱等等,强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大法。
刘品彤入狱的第二天,被带到监狱办公室,一个戴眼镜的女恶警问:为什么炼法轮功?认不认罪?刘品彤回答:“我没有罪。”女恶警狠狠地说:“那你就等着吧!” 当天下午两点,刘品彤被送到女监的“矫治大队”。“矫治大队”的主管科长叫郭晓瑞,教导员叫张磊,三名分队长分别是李晗、马一丁、谢琳。还有十个犯人包夹:李晓芳、徐迎梅、李晶春、孙罗艳、郭淑梅、刘伟、李秀兰。这些恶警与恶人包夹都是没有人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忍手段,达到无所不用的程度。
恶警郭晓瑞、张磊指使刑事犯恶人李晓芳、徐迎梅负责折磨刘品彤,他们让刘品彤长时间的定位站着,在寒冷的冬天,站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当日又来了月经,两个犯人不让她上厕所,让刘品彤的月经顺着裤子流。还不让刘品彤洗漱、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不许刘品彤与任何人说话
郭晓瑞外表冷漠,犯人都害怕她。为了让犯人多完成产值,多赚钱,本来监狱允许周日休息一天,可都被郭晓瑞剥夺了。大监区每一个劳动现场都安有监控,可是集训监区最大的劳动现场却没有安监控,所以在休息日可以放心、大胆的加班。一旦在休息日有狱里的领导来检查,就让所有正在劳动的犯人停止手中的活,假装看电视,等到检查的人一走,就又继续开始劳动。
凌源市法轮功学员杜清秀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被送往辽宁女子监狱,杜清秀被分配到集训矫治监区,那里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监区长郭晓瑞(郭小锐)、小队长李涵等警察唆使犯人逼迫杜清秀放弃大法修炼,写背叛大法、认罪、悔过的“三书”。以郭晓瑞(郭小锐)为首的警察们挑动犯人攻击杜清秀。
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五十岁,教师)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七年,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五年十月法轮功学员刘晓雅被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枉法冤判三年,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被非法剥夺了申诉及其它应该享有的权利,并遭到狱警指使犯人对其进行的各种非人折磨与酷刑虐待,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二零一七年七月刘晓雅出狱回家,同年十月将自己所遭受迫害的事实经过和真相及时地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包括:辽宁省女子监狱纪检监察科、监狱狱政科、监狱信访部、驻监检察部门、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沈阳市城郊检察院、沈阳市纪检监察委员会及驻沈中央巡视组等),并对参与迫害的监区主要责任人郭晓瑞、陈硕、李晗提出控告和举报,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二零二一年十月,刘晓雅再一次向有关部门递交了控告书、举报信,希望相关部门对违法犯罪行为立即依法立案侦查并予以法律严惩,以保护被害人及更多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