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22日,茄子河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张秀林亲自带领几个恶警来到岚峰派出所,与当地派出所所长汪凤全合谋,指使张立军等几个恶警到大法弟子李兴平父亲家将大法弟子劫持,在劫持路上转换分局警车,强行扣上手铐把大法弟子劫持到茄子河公安分局,调换恶警后将我劫持到七台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并捏造罪名“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劳教大法弟子三年,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劳教所进行精神和身体上迫害。
三年的非法劳教后,大法弟子回到家中,茄子河区教育局局长付志敏迟迟不给安排工作,工资也不给,只给每个月300元的全家生活费,接到上班通知时在家等待已近三个月。工作单位安排在离家最远的云山小学,往返四十多里路。
大法弟子是小学高级教师,区教育局用取消大法弟子的教师资格、做普通工人、每月扣发一千多元工资来迫害大法弟子。2008年小学合并,大法弟子回到了岚峰小学,被安排在锅炉房里烧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