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29
编号:
E000072238
中文姓名:
秦宗龙
姓名拼音:
Qin Zongl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牛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星科路3号 邮编 610031
值班室87610326 028-87620535、028-87621383
举报028-87611300
传真028-87620552
批捕科科长张宇(女)

检察长:刘庆华 办 028-87618117 宅 028-87782178
公诉科:秦宗龙
公诉人:文强:028-87626855
一科科长:刘亚波
办公室主任:黄维智
研究室副主任:史斌
院领导:
连小可 检察长、朱昆 副检察长、崔峰 副检察长、秦宗龙 副检察长
史斌 政治处主任、陈跃峰 纪检组组长、刘志勇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各科室及负责人:
办公室:翁奎 主任 87620535、侦查监督科:王燕 科长 87620823
公诉科: 廖殿雄 科长 87626855
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 赵鹏 科长 87622039、侦查二科 卢小波 副科长 87622503
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综合科 张欣 科长 87622103
反渎职侵权局 高翔 局长 87622359、监所监察科 吕健 科长 87620631
民事行政检察科: 谭伟峰 科长 87615755控告申诉检察科(挂金牛区检察院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邓中文科长 87627693
职务犯罪举报与预防局:陈晓冬,局长,87611300
检察技术科:吴亮 副科长 69264727
研究室:李薇薇 主任 87620503、监察室:吴江 主任 87612982
计划财务装备科(后勤服务中心):朱峻峰,主任 69264728
政治处:吕向云,副主任,87620583
司法警察大队:张军祥,队长,87632689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监察科:江晶,科长 87635551
案件管理办公室:窦静华,主任,87621332
街道检察室:姚太勇,主任,69264714

近照:
家庭住址:
电话:13880382617
身份证:510103197009212533
迫害事实:
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蒋光乾在给人发资料讲真相时被黄忠小区派出所警察喻安源、莫冰绑架,搜身、抄家、审讯、照像、劫持到成都第一看守所关押,后金牛区检察院与金牛区分局公安相互勾结,共同编造假证据、罗列罪名、补充虚假材料构陷好人,在金牛区「六一零」的指挥控制下,由金牛区法院枉判他有期徒刑三年。办案警察喻安源、莫冰、梁小兵;诉讼人:秦宗龙;审判长:王燎等是执法犯法,有意编造假证,枉判陷害好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一年六月,修俐与合租居处的法轮功学员邱燕、刘晓红被金牛区西安路派出所廖海等一伙警察绑架。金牛区法院分别于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及七月二日两次对修俐非法开庭。

七月十七日,修俐再次在法庭上有理有据证实自己通过网络传播自由言论无罪。公诉人秦宗龙(音)、审判长黄成刚、助理审判员李雪等五人不予理睬,只是一味要求修俐在所谓判决书上签字。上午十点半左右,成都市金牛区法院非法宣判广汉市法轮大法学员修俐四年半徒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4/遭劳教判刑迫害-成都七旬蒋光乾控告江泽民-342817.html
遭中共法院诬判四年半 成都修俐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8/遭中共法院诬判四年半-成都修俐上诉-26130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