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红兴隆管理局852农场第七队法轮功女学员刘让英被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刘让英在青龙山洗脑班绝食反迫害,遭到协警金言鹏一阵拳打,女警陶华、房玉梅及犹大周合珍(五常人)、陈梅、李景芬(建三江前进农场)、赵凤荣(建三江七星农场)轮番做“思想转化”,进行洗脑。姜占海和两个男警(犹大周合珍丈夫)等用力掰刘让英的手,写“三书”,并且强制按了手印。
二零一一年十月九日,刘让芳在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讲述法轮功真相,放鞭炮,被绑架到红兴隆看守所。
刘让英到一分场要被非法关押的姐姐,并且状告警察、保安非法抄家。卢江和保安姓牛的等人,二十四小时非法监视她。白天监视她的人是:7队队长王军、保安郭勇、曲蒙(郭勇妻子)。
刘让英到八五二农场公安局、政法委、办公大楼讲真相、要人,曲蒙一直尾随监视,并随时向王军报告。王军找到刘让英说:“你要再去找当官的要人,就打断你的腿。”
晚上,两、三个人轮班守在刘让英家门口,租了一辆一天费用是二百四十元的面包车在车里过夜。
一个月后,刘让芳被非法判刑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一分场派出所所长卢江、警察田中兴、书记李刚、保安郭勇、曲蒙等共六人闯入刘让英家中,把刘让英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刘家姐妹经营食杂店被迫关闭,直接损失一万元左右。
刘让英为抵制这种非法行径,不得已绝食反迫害。协警金言鹏对她一阵拳打,晚上不让她睡觉,整天站着,直到站不住为止。周合珍(五常)、陈梅、李景芬(建三江前进农场)、赵凤荣(建三江七星农场)、警察陶华、房玉梅围着她,讲一些诬蔑大法的话,用谎言,恐吓、打骂、逼着她回答他们邪说。
初期,刘让英不配合,不听她们歪理邪说,给她们讲真相。两个男警和姜占海(周合珍丈夫)等用力掰刘让英的手,强迫她写“三书”,并且强制按了手印。恶人恐吓刘让英,说:“不写‘三书’,就送监狱”。刘让英被迫两次写“三书”。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正在上班,呼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姜继民指使国保大队陈兆林、王可达、徐汉斌及光明派出所所长王忠森等人,将李敏绑架;将其妻子杜秀珍在家中绑架并抄家,抢劫四千五百多元现金和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价值二万多元的私人财产,连夜把他们弄到一个没有任何标志的场所刑讯逼供,逼迫他们说出其他法轮功学员,逼迫写假材料。恶徒把李敏、杜秀珍分别吊铐在两个屋里,疯狂毒打,两人的惨叫声彼此都能听见。后来得知,那地方是五常市“转化学校”,即洗脑班,打人的主要凶手是“校长”付彦春、么振山、朱宪福、韩光、荆棘、姜占海、史兴富等。恶徒们将李敏的两手、两脚分别铐在床的四周,用小白龙(白色硬质塑料管)抽打、抓头发,把嘴堵上上刑、用烟头烫等等,打了一天一夜,李敏几次被打的死去活来,整个身上都是黑紫色,没有一块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