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4号星期6晚11点钟,兴隆三村治安管理的董加贵领着几个穿警服的人闯进了徐延江家,他们还把徐延江劫持到杆石桥派出所。第2天星期天,家人到派出所去见人,他们说送拘留所了,家人说送拘留所不是得过24小时以后吗?有个警察说这可不一定。问他们骑的车在哪里,一个叫刘章林的警察说:要想推车得先签字。家属说我不会写字,刘章林说你不签字以后有事别找我,他在纸上写上徐延江妻子的名字,让徐延江妻子比着纸上写,写完后他拿着家属的手硬往上按手印。回来一看是拘留所的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