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在迫害无辜中加持着自身的黑色能量,同时又在把这种黑色的能量向外输送。定期派人窜到省内各县市办洗脑班。
二零一零年六月警察胡高伟、“帮教”杨慧珍、张凤琴、吴炎明、南敏先、南敏君、郭云在黄冈浠水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