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在看守所期间莫志奎绝食反迫害。遭恶警看守所所长刘大伟、副所长张毅、警察刘××等人多次送县医院插管灌食。因戴着手铐和脚镣,行走不便,他们嫌他走的慢,就用力拧手铐,推他快走,把脚脖子磨的鲜血直流。灌食中,还不断的指使犯人推管灌食,灌食完后,插管一直不拨出来。有一次十天才给换管。还指使杀人犯打、骂他,24小时戴手铐、脚镣。他就这样被持续关押迫害二十多天。直到11月26日,再次勒索他家3000元,没给任何收据,才放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