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44
编号:
E000072434
中文姓名:
王青山
姓名拼音:
Wang Qingsh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绥芬河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绥芬河市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刘明福(男,四十八岁)被绥芬河市国保大队王青山带人抓走,被非法关押期间,绥芬河刑侦组长王和对刘明福进行长达两天两夜的刑讯逼供,不让睡觉、吃饭,用两副手铐将其铐在铁椅子上殴打,又在身上浇上矿泉水,不让穿衣服,在地下室冻了七小时之久。刘明福被绥芬河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关进佳木斯市莲江口监狱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牡丹江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事实综述(四)—— 牡丹江所辖市县恶人恶警罪行曝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8/牡丹江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事实综述(四)-26127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