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12月12日5点,在马三家教养院库房,警察王一伟、李艳玲等人一入屋王就动手打,用拳狠狠的打大法弟子的后腰背,揪住头发打,并用脚踹裆把大法弟子踹推倒在地,李艳玲穿着黑高跟鞋,踩住大法弟子的右手背,另一人踩住左手背,有的揪住头发,捏住鼻子,捂住嘴,还有的按住大法弟子的双腿、脚,还有的扒鞋、扒裤子,掐大腿,掐两腋下等处,上嘴唇被掐破、肿,腋下被掐肿,又青又紫,骼膊、手都不敢活动,后背被打的一块块青,当时只觉得眼前冒金星、恶心、头晕、头鸣,当大法弟子清醒时,睁开眼,它们把他拽起来,江、孙等用废报纸将写好的纸条往他身上挂,用圆珠笔往脸上写字,警察抓住他的手写……,
2004年农历年后,她和陆跃琴、王玉维、梁正梅等,因大法弟子不所谓的‘转化’,将他从二大队三分队转到直属队,他不去,(因他知道直属队有几个很凶恶的打手),随即被带到库房和教室威胁殴打,陆大队长说:若不去,就用电棍过,他被迫答应。
2004年3、4月份,她和王玉维、梁正梅、刘志贤等因大法弟子写了一份举报信(挖树坑栽树,很累,要求给换正常饭,不许),将他拖进库房一顿毒打。她们还将一个很沉重的木板凳用绳子挂在大法弟子的脖子上,让他蹲着不许动,或将两个大饮料瓶装满水,用绳子挂在脖子上,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