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072590
中文姓名:
陈洪涛
姓名拼音:
Chen Hongta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州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大连市金州区法院
区号:0411
邮编:116100
电话:041187786308  
     姓名  外线   内线
民一庭:副庭长室: 李焕祥  878 37737 7737
    审判员室: 赵利  87837735 7735
    审判员室: 刘少敬 87837735 7735
    审判员室: 田美环 87837735 7735
    审判员室: 雷德峰 87837733 7733
    审判员室: 王军 87837733 7733

民二庭: 庭长室: 吴秀忠 87837799 7799
    审判员室: 常建生 87837752 7752
    审判员室: 王永东 87837752 7752
    审判员室: 徐富 87837748 7748
    审判员室: 连芳 87837748 774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大连金州新区法院院长,曾任瓦房店市法院院长。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瓦房店法轮功学员谷连芳因坚持信仰、讲法轮功真相,被大连市公安局、瓦房店市公安局绑架。谷连芳被瓦房店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中共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二监区。时任瓦房店市法院院长的陈洪涛是制造这起冤案的主要责任者之一。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金州新区法轮功学员吴淑琴,因讲真相被金州新区拥政派出所绑架到大连姚家看守所。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金州新区法院对吴淑琴非法开庭,家属还没到现场,就已经开庭了。吴淑琴家属刚进门,就被警察蛮横地安排到法庭的后面就座。公诉人冯喜祥一再用邪恶的语气诱导吴淑琴承认被非法罗列的所谓证据。金州新区法院审判长闫善雱草草宣布休庭,全过程不足三十分钟。吴淑琴的大姨说:“做好人没有罪”,被警察恐吓。警察不让吴淑琴的家属说下去,并推出门外。

吴淑琴被金州新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吴淑琴被劫持到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陈洪涛是制造这起冤案的主要责任者之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2年以来大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2/2012年以来大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261844.html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中共法官恶报摘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7/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共法官恶报摘选-2568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