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赤峰当局对法轮功学员杨丽蓉非法庭审,北京律师在法庭上为杨丽蓉辩护指出:杨丽蓉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八月二十二日,赤峰市松山区法院如临大敌,据悉内蒙公安厅来了两人参加庭审 ,松山区公安局部份人在旁听 ,外面六十多个便衣如临大敌,法院外安排了三道岗 ,对进入旁听的人搜身,对包括纽扣,饰品在内的所有物品逐一检查;还安排人进庭辨认是否有法轮功学员旁听。当天检察院公诉人姓冯,法院审判长李月明 ,法院审判员郭文秀 。
在法庭上,杨丽蓉的自辩和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震慑了所有在场的人,公诉人不能自圆其说,甚至照着念公诉词时都结结巴巴,所谓“审判长”李月明多次试图打断被迫害人的自辩和律师的正义辩护。
八月二十二日,赤峰市松山区法院对李玉芝、杨丽蓉母女非法开庭。所谓法庭果然以杨丽蓉家人请律师、拒不认罪为由,非法重判杨丽蓉八年,并迅速将李玉芝、杨丽蓉母女劫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