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72714
中文姓名:
李文
姓名拼音:
Li Wen
性别:
职务职称:
刑庭庭长
工作单位名称:
龙口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城港城大道701号,邮政编码: 265701
电话:0535-8517832
院长:杜继桃18653518901、5358778277 13863801877
副院长:魏和嘉18653518903、5358778258 13905458703,王海涛18653518905、5358778256 13964511596,栾德禄5358778228、13906450808。
[政治处]主任:陈波18660535586、5358778289、18653518906,公开电话5358778301。
刑庭庭长:李文5358778288、13156924052、18653518913
刑庭法官:
赵瑜 13156934533
张红 18653518909
刘妮 8778369
徐德强 18653518907
于界明 18653518919
栾永智 18653578908
邹业军 18660032229
姜建军 8778253
近照:
家庭住址:
李文 电话:18653518913 、13905450018。
丈夫刘永慧,身份证号110108196602055439,龙口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书记,电话13806450598、0535--8819016、0535--8819128,持有韩国护照。
儿子刘豪,身份证号370681199307260014,电话13285351907,持有日本护照。
迫害事实:
一九六七年六月出生于山东省长岛县。在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人民法院曾先后任审判员、刑庭庭长、审判长,二零二三年退休。

李文在龙口市龙口法院任职期间,多次主审、诬判法轮功学员,因她签字生效的冤案,使众多家庭陷入困境,无数人的生活被迫改变,是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姚新人被迫害致死的凶手之一。

二零一二年新年前后,因订购“神韵”光盘盒,龙口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国保特务跟踪监控,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清晨,在烟台市、龙口市政法委、610、国保大队的策划指挥下,龙口市多个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同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当天有十多名学员被从家带走,价值50万元的私人财务被抢劫,随后,杨美娟、姜用战(夫妇)、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被非法批捕。

龙口市法院欲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审杨美娟、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姜用战五位法轮功学员,来自北京的四位辩护律师八月二十日到达龙口,依据法律规定程序,要求会见法轮功学员并向龙口法院递交参与辩护的相关手续,却荒唐地遭到当地看守所、法院的百般刁难与阻挠。

八月二十日下午,北京律师兰志学来到龙口法院,递交第二天参与辩护的相关手续,他打电话找刑庭庭长李文,接听者答复李文正在开会,让律师等待。律师等了近两个小时,也没见到李文踪影,找院长说不在,副院长则推说不懂这块业务,具体科室空无一人,好不容易有个书记员(女)接过手续,被另一个人耳语后面露惊恐,赶紧把手续交还律师。

有两个自称是政府的人,找到姜淑红家属,欺骗他们说,北京律师是骗子,就是骗你们钱的,你把北京律师辞退了,咱在当地找好的律师。龙口法院刑庭庭长李文曾恐吓被非法关押在张家沟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姜用战:谁给你请的北京律师?谁在背后支持你?哪来那么多钱?

龙口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审杨美娟、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姜用战五名法轮功学员,因北京正义律师的介入和追查国际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龙口公、检、法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在开庭前一天下午,龙口法院突然借口审判长李文患阑尾炎,推迟开庭。

因惧怕民众旁听,龙口法院将法庭改在龙口市看守所,九月二十五日欲对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李文近一个月来不断的恐吓、威胁家属、律师及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龙口法院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非法庭审姜用战和杨美娟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为了阻止律师和家属进入法庭,龙口市公安局出动二百多个警察及便衣,几十辆警车,包括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国安、六一零,封锁道路,暴力阻止律师及家属入庭,姜用战的儿子因思念自己的双亲,很想进入旁听席看看自己的父母,被警察暴力扔到警车上。

为杨美娟辩护的北京律师赶来,被警察拦在北路口。律师径直往里走,被几个警察一把推出,他们不与律师对话,只是无理地拒绝律师,甚至扬言要绑架律师,说律师闹事。在法庭上,杨美娟提出,请姜用战的北京律师到场,所谓的「庭长」李文明知原委,却故意辩白:已经通知了北京律师,并且已经「推迟了」十分钟开庭,但律师仍没到,只好开庭。而姜用战的家人为姜用战聘请的当地律师(桑宗湖,男),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没有履行律师的职责为当事人辩护,而是完全按照龙口公检法司、六一零的意愿,参与了对姜用战的迫害。姜用战们被剥夺了自由选择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权利。

杨美娟被龙口法院枉判九年。姜用战被龙口法院诬判四年。伪审判长是李文,陪审员是姜琪、王庆玉,书记员是刘江龙。姜用战们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并控告龙口法院违法枉判,烟台中院刑一庭庭长梁科兴等人,对姜用战们的上诉案只是走了走形式,不开庭审理,偷偷维持原判。

九月二十九日(周二)上午,龙口法院在龙口市看守所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为了阻止律师和家属进入法庭,龙口市公安局出动200多个警察及便衣,几十辆警车,包括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国安、610,封锁道路,暴力阻止律师及家属入庭,甚至绑架了几名家属。

此前一个月,非法庭审的“庭长”李文明就勾结公安不断威胁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逼迫其辞退北京律师,还恐吓当地律师和家属说,北京一帮律师都是法轮功,开庭时就把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抓起来等。

最终,杨美娟等五人最后被非法判刑四至九年不等。李文作为刑庭庭长,罪责难逃。

法轮功学员伊向阳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被东莱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龙口法院诬判伊向阳五年,审判长李文。

法轮功学员李玉君(身体残疾)于二零一七年七月被龙口市新嘉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龙口法院将判决书送到烟台看守所,李玉君被冤判三年半。法官李文参与非法审判。

法轮功学员庄淑花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九日在自家水饺店被东江派出所警察赵明等人绑架、抄家,庄淑花因体检不合格被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龙口国保将庄淑花构陷到龙口市检察院,检察院对庄淑花提起公诉,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龙口法院欲非法开庭,庄淑花老人被迫离家漂泊。

随后,龙口法院在龙口市多家媒体上发布《悬赏公告》,歪曲事实、掩盖庄淑花因修炼法轮功被通缉的真相,妄图利用金钱利益诱惑龙口人民犯罪对,庄淑花至今居无定所有家不能回,审判长李文难辞其责。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晚上九点多,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的姚新人“突发”脑溢血,姚新人在龙口市人民医院手术后处于深度昏迷,被迫害成植物人。

李文通知姚新人家属面谈。李文说:姚新人现在的情况可以办取保候审,让家属接回家,家属坦陈家中经济困难,打工只能糊口,无人能够照顾时,李文训斥家属说:你们有这个责任(照顾他)。家属说:姚新人以前身体好好的,现在怎么变成这样的?是被打的吗?我们要求调看看守所的监控录像,一直没人答复。李文说:你问谁了没给你答复?当听到家属告诉是吕兵(时任龙口市新嘉派出所所长,现龙口政保大队长)说要汇报局领导时,李文匆忙中止了谈话。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腊月二十三小年)前后,龙口市国保大队、龙口法院未通知家属,擅自决定撤掉姚新人身上的救护仪器,将姚新人送到没有任何救护条件的乡村收老所龙口市东江敬老院。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凌晨一点四十分,姚新人含冤离世,年仅五十一岁。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袁玉芹被龙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金1万,傅秋荣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1万,姚新人因在重症室抢救,当庭未宣判。龙口法院审判长:李文。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龙口法院通过视频开庭,诬判招远市法轮功学员杜振田四年冤狱。审判长:李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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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公安局封路阻止律师和家属进法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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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8/迫害者心虚-山东龙口法院百般阻挠正义律师-26210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