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公诉科科长张志军:13050917868
二部公诉科科长:张晓东18642160981

二零一零年,市双塔区法院由审判长张永明、审判员杨辉、陪审员王翠玲、书记员米卓、公诉人刘非对法轮功学员唐锦丽非法庭审。
前进分局、双塔检察院、双塔法院合谋制造冤案,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在朝阳市中级法院内对陈桂兰非法开庭,双塔检察院公诉人张口要求法庭给陈桂兰量刑五至七年。
前进分局长张志强、副局长张金良、警察王志仁,双塔检察院公诉人张晓东、周杰,双塔法院审判官杨辉、陪审员王克才、陪审员邱春阳等人沆瀣一气迫害修炼“真善忍”的陈桂兰,他们践踏的是法律,出卖的是良心,诬判好人,天理难容。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对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桂兰的责任人下了追查通告。
二零一四年四月初被绑架、非法关押近七个多月的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张玉琢遭双塔法院非法庭审,被枉判十年,审判长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