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073057
中文姓名:
冯江
姓名拼音:
Feng J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察
工作单位名称:
黑山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区号0416、邮编121400
局长:王俊仁 办公电话 5592333 住宅电话 5590888 手机 13941601333
副局长:娄大力 办公电话 5523622 住宅电话 5529858 手机 13904062688
副局长:齐向前
国保副大队长:隋时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锦州市黑山分局警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夕,镇派出所让大法弟子孙丽君她村辅导员把全村学法轮功的人名报上去,当时辅导员并不知道邪党的阴谋诡计,过后才意识到邪党早就开始准备迫害大法了。七月二十日,镇派出所副所长、冯江、张国清进村,不准集体炼功。第二天傍晚闯进炼功点逼迫他们把书交出去。接着他们又进村威逼村所有法轮功学员交身份证,孙丽君被迫把身份证交上去了。此后镇派出所几次骚扰,不准集体炼功。

二零零零年春一天,镇派出所正、副所长、冯江、张国清突然把大法弟子孙丽君和她丈夫以及三名法轮功学员骗到镇派出所,逼着他们“转化”,他们给他们讲真相,他们说:“我们也没办法,是上面让这么做的。”她丈夫本来就没有修炼,但知道大法好,就说“不炼了”被放回来了,剩下他们四人被劫持到县拘留所逼着“转化”。到第十五天,冯江又来威逼,并说:“转化”了,每人五千元押金,一年之内不去北京上访把钱退回,在拘留所伙食费自负。她坚决不“转化”,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四十五天。期间她丈夫和亲戚到看守所看望她,亲戚劝她放弃,她给他讲真相,看守所所长大声吼叫不准她讲。他们回来后找冯江放人,镇派出所趁机勒索她家五千元钱,当时家中经济困难,她丈夫借了亲戚五千元,后来因无力偿还,只好把房子卖了才还上这笔债,至今他们一家人被邪恶迫害的流离在外。镇派出所恶警冯江是迫害她村大法弟子的急先锋,把他们绑架到拘留所、看守所,并且整理黑材料,都是此恶徒干的。他几次见到她就破口大骂,并恶毒诽谤师父和大法,给他讲真相也不听。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她去了北京天安门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当场过来两个警察把横幅抢走。警察叫来警车,把她和其他大法弟子逼上车,随后警察又绑架了许多大法弟子,这一车大法弟子被送到一个大空屋。快到时,警车经过一个大屋子,她看见屋子南墙根放着一个很长的铁笼子,铁笼子里蹲着坐不下站不起来的一个挨一个的年龄不等的男女,模样像大法弟子。她们这一屋同修在一起背法,傍晚一些警察把同修三三俩俩带走了,不知送到哪里去了?

最后她和几位同修被来的警察送到北京的一个派出所,派出所名字记不起来了。因她不报地址,三个警察一个便衣扒她的衣服,只剩下贴身内衣,然后把她双手吊起、两脚离地、像吊白条鸡一样吊在屋里专用吊人的梁上,四个恶警用加大电伏的电棍一齐电我的头、牙、乳头、小便、手的合谷穴、腿,一边电击,便衣一边胳肢她的肋骨,一边说着流氓下流话,其中一个恶警说:反对江泽民就弄死你。

第二天镇派出所一把手和冯江到北京接她回来,直接绑架到县看守所。当时她被北京恶警迫害的浑身肿的很厉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由本监室同修们照顾,一开始看守所的所医看她满身是伤,丧良心的说:“没事,就点外伤。”这个医生一听大法弟子们给他讲真相,他就骂。

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法轮功学员高鸿英被黑山分局绑架,恶警冯江用鞋底猛力毒打她的头、左太阳穴,用脚踹她的左肩和左上臂,并口出狂言恶语。打累了出去后回来再接着用鞋底打,脚踹她的左肩和左上臂。出去后回来又再打,如此反覆打了一天,其它恶警看到后竟无一人制止。

送往锦州拘留所前高鸿英已被打得遍体鳞伤,头上全是包。左眼青紫,左上臂有青色脚印,腰椎尾骨剧痛,在锦州医院检查身体时恶警还动手打她,使她的膝盖受伤,恶警并撒谎说她身上的伤是自己摔的。检查身体时,恶警不让医生检查受伤的部位。

到锦州拘留所时,冯江继续撒谎说她身上的伤是自己摔的,高鸿英拆穿了他的谎言,锦州拘留所的张所长吓得不敢收,她查看了高鸿英的伤后,坚持要冯江再给高鸿英检查一遍身体,冯江没办法只好再去医院,但是也没给高鸿英仔细检查,而是告诉医生怎么写,医生就怎么写。强行将高鸿英关进拘留所。

张所长为了避免承担责任,第二天当着全所人的面将如何收留高鸿英的经过说了一遍,将责任全都归在黑山分局恶警身上。在拘留所里高鸿英全身疼痛,腿脚不灵,头痛,几次昏迷不醒。黑山分局还是将她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

在送往马三家的路上一直用黑塑料袋套头致使她昏迷,到马三家后几天才醒过来。马三家的警察见高鸿英浑身是伤,就用照相机和录像机将她身上的伤全部照下来,她们也怕承担责任。由于黑山恶警的残酷迫害导致高鸿英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腰脱病等症状,颈部以下全身麻木,脚、腿肿痛,上下楼用两人搀扶,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凌晨,韩春龙遭到黑山县分局冯江等人绑架,被毒打后,他被劫入看守所迫害,十四天后,极度虚弱的韩春龙被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迫害。他在劳教所检查身体不合格,被劳教所拒收,警察只能将韩春龙送回家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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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2/29/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对韩春龙非法开庭-47373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8/辽宁省黑山县韩春龙、高鸿英夫妇控告江泽民-310569.html
辽宁省黑山县孙丽君遭受的酷刑和凌辱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6/辽宁省黑山县孙丽君遭受的酷刑和凌辱-277765.html
辽宁黑山县高鸿英遭恶警毒打后被非法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4/辽宁黑山县高鸿英遭恶警毒打后被非法劳教-25976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