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女学员姚建平、胡艳于二零一一年八月被当地警察绑架,二零一二年二月遭岳塘区法院非法庭审,五月非法宣判,姚建平被非法判刑七年,胡艳被诬判三年。两人立即上诉。五月下旬,两人的家属请来的北京律师,指出岳塘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是违法的,是无效的,并要求岳塘区法院二审公开开庭。
法官徐辉说:“辩护词上说都是我们错了,她们是无罪的,她们没有一点错,哪个还敢公开开庭啊!”因此,从二零一二年五月到九月,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一直不敢公开开庭。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在没有通知律师的情况下,湘潭市中级法院非法宣判,非法增加刑期十一个月,由一审的一年七个月增加到两年六个月,罚金也由原来的五千元增加到一万元。不法人员如下:审判长周孚林,审判员唐铁湘、徐辉,书记员吴浩伟,公诉员周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