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阳市各法院、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多年来,在明知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的情况下,仍违法办案,昧着良心冤判了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古稀之年的老人也未能幸免,八旬刘殿元被枉判11年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后被活活残害死在黑监狱里。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市双塔区法院由审判长白兰、审判员张晓华、陪审员王翠玲、书记员张晓凡、公诉人刘非等对贾桂芹夫妇非法庭审。贾桂芹、李华夫妇没有律师出庭辩护。法庭上,贾桂芹义正词严揭露中共的迫害,驳斥法官、检察官的阴谋构陷,最后非法庭审草草收场。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上午,大法弟子闫旭光在辽宁省看守所医疗分所非法开庭。主持此次非法庭审的是朝阳双塔区法院的张晓华,所谓的公诉人是双塔区检察院的保蕾。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赵广彬、张晓华、白兰等人,在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好人、被蒙冤的情况下昧着良心,枉判了无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