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73063
中文姓名:
张晓华
姓名拼音:
Zhang Xiao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双塔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院长徐占顺 13904911609
近照:
家庭住址:
张晓华:办0421—7279334,18004210583
迫害事实: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审判员。

朝阳市各法院、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多年来,在明知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的情况下,仍违法办案,昧着良心冤判了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古稀之年的老人也未能幸免,八旬刘殿元被枉判11年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后被活活残害死在黑监狱里。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市双塔区法院由审判长白兰、审判员张晓华、陪审员王翠玲、书记员张晓凡、公诉人刘非等对贾桂芹夫妇非法庭审。贾桂芹、李华夫妇没有律师出庭辩护。法庭上,贾桂芹义正词严揭露中共的迫害,驳斥法官、检察官的阴谋构陷,最后非法庭审草草收场。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上午,大法弟子闫旭光在辽宁省看守所医疗分所非法开庭。主持此次非法庭审的是朝阳双塔区法院的张晓华,所谓的公诉人是双塔区检察院的保蕾。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赵广彬、张晓华、白兰等人,在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好人、被蒙冤的情况下昧着良心,枉判了无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22/遭枉判十一年-辽宁闫旭光被迫害致死-485296.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12/辽宁朝阳市法院、检察院制造众多冤案-423208.html
辽宁朝阳大法弟子闫旭光在辽宁省看守所医疗分所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21/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3306.html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7)—— 中原蒙难 古城奇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12/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7)-26242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