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7年9月参加工作,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畜牧兽医专业毕业,大专学历。
1964-1967年在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习。
1967-1968年留校待分配。
1968-1970年在解放军38军113师锻炼。
1970-1977年为雄县农林水电站、农林局办公室科员。
1977-1983年为雄县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雄县县委研究室主任。
1983-1984年任雄县县委副书记。
1984-1986年任新城县委书记。
1986-1991年任清苑县委书记。
1991-1994年任衡水地区行署副专员,衡水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1994.06-1994.12)。1994-1996年任衡水地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1996-1997年任衡水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96.05-1996.06),衡水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1996.06-1996.10),衡水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7-2002年任衡水市委书记。
2003年1月任河北省政协副主席。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二年任衡水市委书记期间一直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德忠在任时期,是衡水市迫害法轮功最残酷最邪恶的时期,他直接参与、策划了对衡水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他指使电视台、报纸、电台等恶党宣传机器造谣、诬陷、诽谤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欺骗、蒙蔽和毒害了世人,他指使公、检、司、法等恶党专制机构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最邪恶最残酷的迫害,使无数法轮功修炼者遭到令人发指的迫害和折磨,使无数家庭破碎、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使众多的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失去工作甚至被迫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