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保处】
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88号,邮编:430023。
国保大队:蔡恒、熊健、张宁、李萍、袁泉、吴志国、黄晓喆、刘华。
国安保卫处一处电话:027-85395240
国保处的值班电话:027-85393500
处长焦健 这次非法起诉案责任人,电话027-85393567
邱汉华,男,四十九岁,武汉市公安局国安九大队大队长。电话:13971631621
蔡恒 中队长武汉市公安局一处
恶警:
蔡恒 027-85864400,027-85395240
薛涛 中队长 13907151917
潘巧云(女)、刘华、黄海、张宁 康宝 张懿旭 吴志国 黄海哲、赵明利、张敏、卢新华、廖莲芝(女)、王新、杨刚、李萍(女)等
公安局一处国保一大队女恶警罗琳
刘钢,男,五十一岁,武汉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处三大队教导员,
户籍警察:屈金平18971105383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中午,法轮功学员李国华被绑架到了武汉市江汉区洗脑班。同时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冯震、朱春莲、夏阳、韩淑华、熊伟明。都非法关押在江汉区洗脑班。参加绑架法轮功学员李国华的武汉市公安局的不法人员是:黄晓哲、吴志国、一个女处长等。非法审讯法轮功学员李国华的武汉市公安局的不法人员是:黄晓哲、吴志国、袁泉等。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崔海女士从广州乘长途公共交通车去云南昆明,第三天中午即将到达前,在石林遭武汉市国安人员两男一女绑架,劫持回到武汉江汉区二道棚“法教班”非法关押迫害。十月二十三日,崔海开始绝水绝食反迫害。当天下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不法人员在武汉市“六一零”的操控下开庭,并进行非法庭审。
与崔海女士同时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三位大学教师。辩护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并慷慨陈词道:一群高学历的文化菁英、高素养的善良民众、民族的脊梁,却被你们一帮低文化没素质的、知法违法的人糟蹋。
辩护律师认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洗脑班,警察涉嫌犯有非法拘禁罪;法轮功学员揭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事实,向海外投稿是在履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对法轮功学员的长期关押是非法的,包括这场庭审都是非法的。对他们的所有指控都是不成立的,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这些无辜被关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无视律师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更无视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事实,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枉判崔海五年、沈学武四年、赵虎四年、陈岗三年。一月十日,崔海依法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日前,崔海的辩护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参与此案的武汉市公检法司迫害者提出控告。控告武汉市法官罗鸿飞、谢春,检察官徐克波,警察王燕、蔡恒、刘华、吴志国,司法江黎丽、邓群、胡高伟、何伟、万军、屈升47人以上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犯罪。控告书已递交检察院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