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非法判法轮功学员陈小月三年,六月十七日,陈小月被劫持到广东女子监狱。
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陈小月被关进小号。狱警蔡燕波、张艳亭、李丽红三人,与包夹犯人曾明慧、赵娟等五人,共八人,轮番迫害,不准睡觉,长时间坐小板凳,罚站。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女警李丽红突然带她到医院检查身体,告诉她有妇科病。可是她被抓来之前红光满面,白里透红,身体十分健康,是被你们迫害成这样的。
二零一零年底,陈小月被转到七监区迫害。在七监区,她不写「现身说法」,宣布所抄写的「五书」全部作废。她被狱警找去谈话,她问她们:真善忍不好吗?她们找理由辩解。她说:谁说真善忍不好,这个人一定是坏人。狱警立即把她被关进谈话室(小房间)三个多月。三个狱警:主管李丽红、协管蔡燕波、张婷艳(监区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和五个犯人曾明惠(组织卖淫犯,包夹头,专门写诬蔑法轮功文章逼迫学员抄写)、赵娟(贩卖毒品犯)、陈映杰、邓爱平(经济犯)、刘秀华等人,参与不分白天黑夜地轮班迫害她。
从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强行注射不明针剂,四天后陈小月头痛头晕,摔跟头,胸痛,心痛。陈小月不准再用药,监狱医院院长和陈小月谈话后,暂时没有打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