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3367
中文姓名:
聂力光
姓名拼音:
Nie Ligu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义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义县法院: 办公室0416—7732193
刑事一庭 办公室0416--7781143
义县法院刑事一庭庭长 王德久: 手机号13940610488
义县法院刑事一庭法官 聂力光: 手机号1384165o604
义县法院刑事一庭法官 王明义
近照:
家庭住址:
聂力光 手机号13841650604
迫害事实: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法院刑事一庭法官。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崔景庸被锦州市“六一零”和县“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伙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非法抄家,被劫持到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这是他第三次遭中共绑架迫害,他的妻子魏书文被中共当局两次劳教迫害,含冤离世。

九月十七日,崔景庸的家人,听说崔景庸被绑架案已转到义县检察院,前去询问案情。检察院于海州拒绝见崔景庸的家人,并说,只等把材料整理完之后,送给县法院,过几天之后,让他们到法院去问。

十月九日,义县法院刑事一庭秘密开庭,非法庭审绑架案受害人崔景庸。出庭的有:刑事一庭庭长王德久和法官聂力光、王明义,义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志民、郭长志,义县国保大队指导员王宁、副大队长刘海志、本队警察周化来、冯卫东、杨立学,以及锦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支队长白宁、李维山等四人。

法官聂力光没有宣判判决的结果,宣布休庭,草草收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锦州义县崔景庸遭荒唐起诉 法院秘密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12/锦州义县崔景庸遭荒唐起诉-法院秘密开庭-26392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