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73428
中文姓名:
曾永中
姓名拼音:
Ceng Yǒng Zhō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
邮编:610020
电话:028-86658966, 028-86716151, 028-86310851, 028-86310863
刘志诚局长 肖乾华、游柱石、向东、张碧贵、青大华、秦治国、徐刚、黄辉灿、曾永中
法规处:张伟(本案省监狱管理局的代表)028-86652562
四川监狱管理局:办:028- 86677769
四川监狱管理局狱政处 处长028-86678045(负责监狱之管理、监督)
四川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 处长028- 86716714
四川监狱管理局监督电话:028-61644279
四川监狱管理局政治部:028—86720457
四川监狱管理局法规处:张伟 028-8665256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劳资处处长。

四川省负责司法、劳改、劳教的头子们,重用人性完全扭曲的迫害领头人,由监狱头子、极坏的警察、最坏的犯人构成监狱中洗脑、折磨、虐杀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六一零”专职机构,以重金利诱、下硬指标诱使狱警参与迫害,如洗脑“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奖金高达上万。而狱警们为了拿到这笔钱,用减刑诱惑、唆使、利用各类流氓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邪恶迫害,进行超长时间的残酷野蛮奴役。

在所有四川省的监狱、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过程中,除了持续不断的各种酷刑折磨,还广泛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致使法轮功学员有的全身或局部瘫痪;有的失明、失聪;有的丧失记忆、呆痴、致疯;有的身体肌肉、内脏器官腐烂、内脏功能严重损害,腹部、下肢肿胀;有的由于药物发作很快死亡。

四川省劳教所、监狱黑恶势力头子(指挥、教唆迫害的直接责任人):

四川省政法委副书记张建魁(负责四川省监狱)。
四川省“610办公室”主任,(现改名“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贾月成、副主任毛玉康、政研处处长黄硕。
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前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韩忠信。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仲彬(兼任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副厅长江金河、刘朝宽、李如林、李新民、彭矛、曾宪章、江金河、司法鉴定处副处长刘沛奎、原司法厅厅长方光兴。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副局长游柱石、向东、张碧贵、劳资处处长曾永中、狱政处处长孙增、生活卫生处处长陈四平。
四川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沈纪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中共政法委黑恶势力2012年罪行综述(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4/四川中共政法委黑恶势力2012年罪行综述(2)-268100.html
曝光成都女子监狱的罪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12/曝光成都女子监狱的罪恶-26392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