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二月,侯马恶警王吉贤、牛毅与另一警察,绑架了侯马市北郭马村大法弟子袁金明,关在公安局审讯一夜。第二天早上五点,他从三楼跳下逃出。流离失所七、八个月,后被迫交了一千元取保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王保山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侯马市路西派出所所长等四个警察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第二天,被绑架到公安局,科长岳恩柱和王吉贤、牛毅非法审讯王保山。第二天晚上他们将王保山绑架至侯马看守所非法关押约七个月,期间做抽铜丝的苦工。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侯马恶警王吉贤带领四、五个警察,身穿便衣,把袁金明劫持,非法关押到看守所,他绝食五天抗议,恶警指使刑事犯李二敏、徐运虎等五人,强行给他灌凉水。后侯马市“六一零”与检察院、法院同流合污,对袁金明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转往祁县监狱。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侯马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赵建林、副科长王吉贤及牛毅等人,穿着便衣,闯进袁金明家,没有任何证件和手续,从厨房把正做饭的袁金明劫持,牛毅与另一恶警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第二天袁的妻子与十六岁的儿子去公安局询问,恶人王吉贤拍着桌子对孩子吼叫:再问把你也抓起来。后来袁妻接到逮捕证,看不明白,就去检察院问:什么是破坏法律实施罪。办事员是个女青年,她回答:上边要求这么统一写的。法院对袁金明非法开庭。起诉员郭彩霞用诱、逼、强加等手段诬陷他有罪,袁金明又被冤判五年。在祁县监狱集训队严管一年,后被下到老残队。
袁金明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回家,但腿已成终身残废,至今生计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