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3683
中文姓名:
王春生
姓名拼音:
Wang Chunsh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区公安分局
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邮编:124010
公安局局长杨振福 2822003
公安局主管监控孙天明,手机:13324251388
政保科科长周来兴,办2682030,宅2838165,手机13604277978
国保大队,电话:0427-2683315,2683316
国保大队大队长:徐浩,0427-2683315。
国保大队张润秋,手机:13842713579,13019952579;
国保大队刘副大队长,办公室0427-2683326
综合办公室电话0427-2683316
盘锦市政法委书记刘德胜,办2839045 2839049
盘锦市检察院 2825549 盘锦市法院 2823173
兴隆台公安分局下属单位:
指挥中心 2824939办公室 2824183
政治处 2824231督察室 2824843
治安科 2824355户政科 2824651
法制科 2823119一科 2824475二科 2824427
消防科 2824811,2812581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
大队长 2828151教导员 2824763
副大队长 2825955政办室 2824835
技术中队 2824383一中队 2832244二中队 2813227
阵控中队 2820127五中队 2820137情报中队 2834845
值班室 2824295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
大队长 2833051教导员 2833052
副大队长 2833053政办室 2834405 8221007
兴隆派出所 2898641创新派出所 2824129
新工派出所 2854816渤海派出所 8287110
轻工派出所 2871218渤海乡派出所 2885935
兴隆乡派出所 280501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国保支队


二零一零年五月,孙健在盘锦环球电子城打工。九月二十六日,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国保支队的警察黄海鸥、王春生等五、六人在孙健租房处绑架了孙健,抢走了孙健的华硕笔记本电脑,现金八百多元,还有手机、U盘、MP3、大法书等物品。对孙健非法拘留十五天后,非法批孙健一年劳教,背铐着送入本溪威宁劳教所。去本溪的路上,天一直在下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家散谁造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3/家散谁造成--264934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