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三年三月末、四月初,新乡市法轮功学员刘翠兰(七十三岁)被向阳派出所绑架,送到红旗区公安分局,后又被送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家人交三千元作为保外就医的保障金,于四月二十五日放出。
二零一零年八月晚上九点多钟,刘翠兰被绑架到向阳派出所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晚六点钟,他们才得知刘的家庭住址,到家进行搜查。晚八点将她送到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又转到看守所。一星期后,由于刘翠兰血压居高不下,市看守所怕出事受牵连,决定放人。向阳派出所所长张信举以刘翠兰身体不好,取保候审暂放回家,然后又将刘翠兰的案子送到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起诉。家属得知后,多次找人托人说情、请客,才算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