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3972
中文姓名:
赵启良
姓名拼音:
Zhao Qili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云南省高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云南省高级法院代理审判员。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昆明市法院(2008)昆刑一初字第197号《刑事判决书》(审判长:朱正渝,代理审判员:杨捷、钟彦君)对大法弟子周晋非法判刑三年,周晋不服,继续上诉。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08)云高刑终字第1817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此次审判长是邹尔曼,代理审判员:丁万虎,赵启良,书记员:包媛萍。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书对龙华鲜(周晋的母亲)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杨捷、钟彦君,书记员:段云萍。龙华鲜不服判决,继续上诉。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09)云高刑终字第511号刑事裁定书继续维持原判,审判长:邹尔曼,审判员:梅育,代理审判员:赵启良,书记员:包媛萍。龙华鲜与女儿周晋都被关押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彭素芬收到了昆明市检察院朱林的起诉,之后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她判刑一年。此次判决以杨晓萍为审判长、杨捷为审判员、李兴虎为代理审判员、段云萍为书记员。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昆明市东川区法轮功学员彭素芬拿到了判决书,因不服中院判决,她上诉到云南省高级法院。可是却没有得到答覆,云南省高级法院审判长李杰、审判员张迎宪、代理审判长赵启良、书记员董秘等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此,她又就省高院的判决即[2010]高刑终字第1726号刑事裁定提起控告检举,一直没有答覆。

昆明市中级法院(2010)昆刑一初字第104号刑事判决书对郭玲娜非法判刑三年。郭玲娜不服判决,继续上诉,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10)云高刑终字第1359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李杰,审判员:张迎宪,代理审判员:赵启良,书记员:董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376495.html
昆明市东川区三位法轮功学员曾被绑架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3/昆明市东川区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89961.html
云南昆明市龙华鲜女士遭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5/云南昆明市龙华鲜女士遭迫害经历-266180.html
昆明女青年北京奥运前被绑架,遭三年冤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4/昆明女青年北京奥运前被绑架,遭三年冤狱-26583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