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74057
中文姓名:
李永东
姓名拼音:
Li Yongd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川区人民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金川区人民法院 :
院长 0935-8213016(办)副院长8212937(办)8212551(办)
近照:
家庭住址:
金昌市金川区区法院刑事庭庭长:
严天平:13993569355 18993503920(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的法官)
李永东:0935-8335249、13830576377、18993503925


迫害事实:
金昌市金川区区法院刑事庭庭长:
严天平:13993569355 18993503920(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的法官)
李永东(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淑申的法官)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路军非法判刑的迫害──金昌市金川区法院代理审判员(金川区法院【2012】金刑初字第66号)。

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下午,金川区法院审判员李永东通知王树申亲属,只允许王树申的父亲一人参加旁听,遭到亲属强烈的抗议,王树申的妻子谢小芳提出旁听请求,李永东表示不能做主,需请示领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律师为甘肃教师做无罪辩护 法庭人员频拭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3/律师为甘肃教师做无罪辩护-法庭人员频拭汗-271277.html
甘肃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人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16/甘肃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人员-271016.html
甘肃金昌市法院非法开庭 阻挠民众旁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6/甘肃金昌市法院非法开庭-阻挠民众旁听-26591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