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沈阳市沈北新区「六一零」操控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被警察从家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吴丽梅与六十九岁的老太太董慧娣,声称她们「破坏法律实施」,吴丽梅说:「我没破坏任何法律,是你们执法犯法,一切都是段庆祝写的,拿我的手按手印,他们不让我吃饭,不让我上厕所。」法官无言,草草收场。
此次非法庭审的审判长是吕光宏,法官是夏京源。不久,吴丽梅被秘密判刑五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新城子派出所办案人宋天龙,彭新宇,马景超和所长常连东等人,为了完成年终办案率,栽赃构陷梁志宏,以达到升迁得利的目的,又把梁志宏再次绑架送到沈北看守所。警察连构陷内容,列举的所谓证据,都是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令人遗憾的是,这个明显是迫害好人的绑架却被沈北新区检察院批捕,还被公诉科检察官王兆国,李景霞,于绍国起诉送到了沈阳市沈北法院。而沈阳市沈北法院法官刑庭庭长马靖浩、副庭长赵迎娇(系所谓主审法官)、法官夏京源、法官吕光宏等人竟然没有把此剥夺公民权利的案件驳回,却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