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74160
中文姓名:
蔡伟光
姓名拼音:
Cai Weigu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清远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清远检察院。

2006年2月,法轮功学员何建仁被清远国保的恶警绑架,随后,法轮功学员蓝镜洲、何强相继被中共当局绑架,同年2月梁惠珍、吴玉兰两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同年3月邓镜林、王建霞夫妇也被国保绑架。

2006年3月21日傍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何燕平在学宫街被埋伏在楼下的国保警察绑架,而当时警察的绑架行为被大街上的群众目睹,引起现场群众的公愤。

上述八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监禁在清远市清新县看守所,参与绑架他们的恶警分别是:清远国保的甘山,谢智波,李文海(0763-3480211),凤城街办的麦金全,非法起诉他们的是清远检察院的蔡伟光。

对上述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后,中共当局便捏造罪名、滥用刑法,重判了这八名法轮功学员:何建仁9年,何建洲8年,何强4年,梁惠珍、邓镜林、何燕萍、吴玉兰等人3年,黄建霞判3缓4.吴玉兰、梁惠珍、何燕萍被送往广东女子监狱迫害,何强、邓镜林被送往广东四会监狱迫害,何建仁被送往广东韶关监狱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清远地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综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1/广东清远地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综述-26567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