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李凡丽及其八岁的女儿遭到历下区公安局绑架。历下区公安局警察于当夜三点钟到李凡丽家,李凡丽的丈夫不开门,警察翻窗而入,将李凡丽家大量财物扣押(三万多现金、笔记本计算机、手机、打印机等),并将李凡丽的丈夫也带到派出所。李凡丽和丈夫分别被关押在泉城路派出所两个小房间,警察将孩子留在走廊,不允许与父母在一起。孩子只好坐在椅子上一直到凌晨。当时泉城路派出所教导员寿霞警官前来询问,是否在济南有老人、亲属,把孩子接走。但是李凡丽一家在济南没有亲属。寿霞警官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