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六月,古浪县法院给管真元非法判刑八年半,给侯菊花非法判刑六年半,给管勇静非法判刑四年半,给管永卿非法判刑二缓三。一起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张永(八年)、王慧忠(八年)、冯金莲(四年半)、赵常菊(四年半)。参与迫害的恶人是法院院长徐辉科,公诉人冯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