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林波,迫害众多当地法轮功学员。林波为了把法轮功学员送进监狱,从中谋取利益,他与国保人员戚珍蓉(做伪造笔录者)跟温岭市检察院公诉科翁显华、程勇明狼狈为奸,暗箱操作,罗织罪证,合谋将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法院,每次所谓“开庭”,都是搞形式走过场,这边还没有判下来,那边判决书早已经打印好了。
温岭市610主任、政法委书记操控公安国保、检察院、法院法官,包括审判长谢福明、应荣辉、瞿晓轩,连续参与枉判很多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晚上六点三十分左右,温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林波、太平派出所陈夏斌等十多人闯民宅绑架了林惠国夫妇,并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上午,温岭市法院对林惠国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应荣辉先诬陷林惠国犯有「破坏法律实施罪」,公诉人程勇明再称林惠国发放神韵光盘,证人证明林惠国经过十四楼。
律师为林惠国无罪辩护时指出,林惠国遭警察多次非法提审,都是零口供、零签字;作为主要证据的神韵光盘没有在法庭播放,本案事实不清,而所谓证人均没有到庭,其证据无效,依法不能量刑。
林惠国在非法庭审中讲真相,却遭到审判长应荣辉一次次的无理制止。最后应荣辉说:今天休庭,大家都回去。
而当旁听者都离去、辩护律师也已离开温岭市后,应荣辉却突然打电话给辩护律师,说要在上午十一点多钟开庭判决。致使律师来不及赶到法院,律师只好通知林惠国家人立即去法院。就这样,所谓法庭在没有公诉人、没有辩护律师、没有旁听者的情况下,用欺骗手段非法判林惠国三年零六个月徒刑。
四川省简阳市青龙镇极乐村1组大法弟子彭育琼,现住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滨海,2017年5月9号夜11点,被温岭市610,国保,公安绑架,并抄走家中大法书籍和现金。
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号,对彭育琼进行非法庭审,原本应该在大法庭审理,检察院调动温岭市新河镇消防员混场,应荣辉以此为借口,改换小法庭审理,在庭上,彭育琼坚信大法信仰无罪,在2小时正义律师辩护下,无法判决,最后无奈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