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陈新野、韩春龙在丹东出差、洽谈业务期间,在宾馆被丹东市国保大队及四道桥派出所警察绑架。韩春龙遭刑讯逼供、殴打,被迫害致双耳失聪,行走困难,境况堪忧。
韩春龙及律师和家属控告以下不法人员:
韩春龙在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的律师会见中反映:“今天,打过我的警察过来审问我,高高瘦瘦的,问我以前有没有判过刑,受过劳教,我说以前有过所外执行。经证实此人是四道桥派出所的警察,叫张巍(音) 。”
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张巍警官接待律师,但表示其不了解案情,如有材料递交还是找所长于铁民。后找到于所长,其表示不接待律师也不给理由,就是不接待律师。之前,副所长王志亦不予理会。而家属多人长期找派出所要求无罪放人过程中,两位所长均表示要律师过来谈。但当律师递交手续后,来了解案情递交书面意见时,两位所长无理由拒不接待。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早上找到王志副所长,王副所长在律师的要求下,向律师介绍了简要的案情,并收取了律师和家属的材料,但多次要求律师来谈的取保情况未向律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