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6日,开始担任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邪党组书记、蓬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系统13年来,一直参与起诉、诬告迫害当地大法弟子,致使江门市蓬江区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达10多名,被非法关押在阳江监狱的大法弟子陈健华于2010年7月被诬判8年,就是其中一例。
2010年,蓝旭明因追随邪恶迫害「有功」,被中共定位所谓的市「优秀基层检察长」称号。2011年9月1日,蓝旭明因涉嫌受贿罪,被迫辞去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2011年12月28日被刑拘,2012年1月6日被逮捕, 2012年7月25日,被控受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异地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