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73
编号:
E000074750
中文姓名:
蓝旭明
姓名拼音:
Lan Xu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原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

2006年12月26日,开始担任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邪党组书记、蓬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系统13年来,一直参与起诉、诬告迫害当地大法弟子,致使江门市蓬江区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达10多名,被非法关押在阳江监狱的大法弟子陈健华于2010年7月被诬判8年,就是其中一例。

2010年,蓝旭明因追随邪恶迫害「有功」,被中共定位所谓的市「优秀基层检察长」称号。2011年9月1日,蓝旭明因涉嫌受贿罪,被迫辞去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2011年12月28日被刑拘,2012年1月6日被逮捕, 2012年7月25日,被控受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异地受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只讲政治不讲法律──广东十四年非法判刑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1/只讲政治不讲法律──广东十四年非法判刑迫害-272285.html
广东江门十三年来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 用尽手段逼迫妥协 毫无顾忌肉体消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8/广东江门十三年来中共迫害法轮功案例综述-26670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