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六月,西湖区法院非法将梁美华枉判三年刑期,又一次将她劫持到省女子监狱。这一次,她又被安排在严管二监区。教导员廖秋花、警官张盈指使“包夹”的刑事犯人宋茹莎监视她,不准她与任何人接触、讲话。每天被强制劳动十四个多小时,晚上九点多钟回监舍后,不准洗澡,逼她去闷热不通风的活动室,强迫观看诽谤大法的造假录像,走队列、背监规。她严词拒绝,不予配合,就被从半夜十二点往后推延时间进行体罚,不许睡觉。
宋茹莎多次脱下脚上又脏又臭的袜子强行塞进梁美华的嘴里,不准她说“法轮大法好”;并且动辄就对她大声辱骂,随意逼她罚站、走队列。恶警廖秋花也怂恿、纵容刑事犯人迫害她,恶狠狠地教唆道:“她说‘法轮大法好’,你们就一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