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74918
中文姓名:
刘爱珍
姓名拼音:
Liu Aizh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江西女子监狱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江西省新建县江西女子监狱    邮编:310100
余小东(监狱长)电话:0791---3711687
李辉(副监狱长)电话:0791---3718728
钟云华(科长)138003511156
万敏英(教导员)0791-3718706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长堎镇前卫路1号,邮编330100
电话:0791-83751980
监狱长0791-83711687副监狱长0791-83718728副监狱长严玺(电话待查)科长钟云华13803511156教导员万敏英0791-83718706
监狱长:徐耀旺0791—83711687
副监狱长:唐江伟、严玺、韩红、钟云华、翟西红、谭春如、陈春如、艾芬、温向红、万雪香。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江西女子监狱教育科长。

教育科长刘爱珍经常用手指直逼着梁美华的脸,大声辱骂,肆意进行人格污辱。有一次刘某竟挥舞着双拳,口中大骂着难以入耳的污秽脏话,冲向她:“我打你这……”,用伞把在她头上猛击了一下。刘爱珍还伙同张盈等违法整梁美华的黑材料,上报省检察院,企图加刑三年迫害。就在她出狱前几天,教导员游龙梅还把她关进小号迫害。

女子监狱无论采取什么残忍手段,变换什么迷惑人的方式,都没有达到“转化”梁美华的目的。刘爱珍假借出狱前的例行谈话,把梁美华骗进事前精心策划、布置好的房间(房间的墙壁上挂有“揭批×××”的条幅),企图拍摄构陷、造假的录像。刘爱珍还采取极其卑劣下流的手段,把梁美华在被迫害的神志不清时所写的“转化书”(梁美华在几天后意识清醒时,就已在监狱公开声明此“转化书”作废),制作成录像,用来欺骗其他法轮功学员;并扬言要上传到明慧网,以达到抹黑梁美华和摧垮她意志的不可告人的险恶目的。就在出狱的前三天,刘某还阴险地欺骗她:“你别想回家,三十日送你去劳教所。”梁美华正念回答道:“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会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在出狱前的“自我鉴定”中,她正气凛然的写道:“随师正法、救度众生,是我的史前大愿,我要讲真相、救度世人,兑现我的神圣誓约。”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南昌市梁美华女士遭十年牢狱摧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8/南昌市梁美华女士遭十年牢狱摧残-26927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