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韩春龙和同事陈新野住在丹东火车站的丹铁宾馆,上午九、十点时被警察抓到四道桥派出所。12月11日当天晚上送到看守所。韩春龙要求立即释放他,并要求检察机关追究绑架、刑讯逼供、殴打他的警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他的一切损失。
2月4日,韩春龙的律师去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2月5日下午韩春龙的家属又去振兴区检察院递交韩春龙的住院病历,检察长王学平气急败坏的对着家属大喊大叫:说法轮功天天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告诉家属找派出所去。走到电梯里还说,判死刑才好呢。后来控申科的范世涛接了家属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