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韩春龙和同事陈新野住在丹东火车站的丹铁宾馆,上午九、十点时被警察抓到四道桥派出所。十二月十一日当天晚上送到看守所。韩春龙要求立即释放他,并要求检察机关追究绑架、刑讯逼供、殴打他的警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他的一切损失。
二月四日,韩春龙的律师去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二月五日下午韩春龙的家属又去振兴区检察院递交韩春龙的住院病历,检察长王学平气急败坏的对着家属大喊大叫:说法轮功天天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告诉家属找派出所去。走到电梯里还说,判死刑才好呢。后来控申科的范世涛接了家属提交的材料。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桂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门口被绑架、随后非法抄家,现今被非法关押在丹东金崮女子看守所,家人一直没见到人。十二月二十四日王桂芳被丹东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