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吕晓微独自在母亲家中,天兴村治保主任李耀国、烧锅镇派出所副所长带人闯入,绑架她到派出所,并且抢走了两部手机、一个mp3、一个mp5、几本大法书籍,还有放在床上的五十多元现金。之后,吕晓微被转送农安县拘留所迫害。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孙艳霞终于回家了。到了家里,众人才发现孙艳霞带回来的农安县检察院起诉书上公开造假、凭空捏造事实,伪造证人,篡改补充侦查次数、时间等多项事实。这就是长春市法院、检察院、政法委610及农安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政法委、610几个月以来的反复开会研究结果。
非法起诉书上还写道:经依法审查查明:孙艳霞、付贵华于二零一三年三~五月在孙艳霞家制作法轮功条幅三十八条,由付贵华在农安县烧锅镇公路两旁悬挂传播,证人于成恩、李耀国、赫东旭、王晓刚。这四位所谓的“证人”与付贵华和孙艳霞相互之间根本不认识,甚至从来没见过面。那他们又是什么人呢?又是如何成为证人的呢?经调查,李耀国是烧锅镇天兴村大队书记,原治保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