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王玉梅、张德艳、孙海峰、穆国栋、汪桂华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清晨在家,被抚顺市国保支队队长彭越所带领的由抚顺市各派出所和刑警抽调的人员在新宾地区入室绑架,他们随后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迫害长达九个多月。抚顺市东洲区法院企图非法开庭迫害五位法轮功学员,“法官”是宋宝月。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上午九点十五分至十二点,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海涛非法开庭。北京律师有理有据地为刘海涛做了无罪辩护,要求法庭判刘海涛无罪。刘海涛以自己亲身受益证明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公诉人是抚顺东洲检察院的杨坤,法官是抚顺东洲法院的宋宝越。